嫌犯卓某出庭受审
事件回放
女子骑车无端被踹倒重伤
半年前,即2016年9月15日晚上,本是欢乐祥和的中秋之夜,该案受害者曾女士却遭遇了一次重大变故。事发当晚,曾女士吃过晚饭后骑着电动车回家,打算与小孩共度佳节。当时,她在非机动车道靠右侧行驶,车速并不快。当路过壮锦大道“碧园第5季”小区附近一公共自行车租赁点时,一名骑着摩托车的白衣男子突然加速冲来,用右脚一脚踹倒曾女士。
曾女士重重摔倒在地,头部受伤严重。后来,在好心人的帮助下,曾女士被迅速送往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救治。“她(曾女士)平时骑电动车速度不快,摔得如此严重,刚开始以为是小车撞人后逃逸,于是在事发次日就报了警。”曾女士的男朋友孙先生说,后来通过警方查询监控视频,他和曾女士的家人才看到了让人震惊又愤怒的一幕。
经医院检查,摩托男这一踹,造成曾女士右颞顶骨骨折,伴右颞顶部硬膜外血肿,左额颞叶脑挫伤。医生全力抢救,才把足足昏迷了7天的曾女士从死神手上拉了回来。后经相关部门鉴定为重伤二级。
警方侦查
嫌犯涉使用暴力实施抢劫
这一恶意伤人事件发生后,随即引起社会广泛关注,广西各大媒体也一直在持续关注事件的进展。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领导高度重视这起案件,并组织精兵强将投入侦破工作。
几天过去,在市公安局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下,江南公安分局办案民警于9月22日凌晨2时许在五象新区一建筑工地宿舍内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卓某。
当时,有媒体报道称,经初审,卓某供述称其在案发当晚8时许,驾驶摩托车途经案发地时,因酒后泄愤,无端用脚踢踹骑电动车同方向行驶的曾女士,致其倒地受重伤。
但经警方进一步侦查,事实并非如此。嫌疑人未必是单纯的酒后泄愤那么简单,而是涉嫌使用暴力实施抢金年会6766劫。
在昨日庭审中,据检察机关公诉人提供的起诉书中显示,卓某酒后返回工地时偶遇独自驾驶电动车的曾女士,遂产生将其踹倒后抢走其所背挎包的念头。
当他尾随曾女士途经壮锦大道“碧园第5季”小区附近一公共自行车租赁点时,用右脚从曾女士左侧朝其胯部踹了一脚,致使被害人摔倒在地造成头部受伤。起诉书中还提到,当时由于作案后心慌且有群众在场,卓某未能抢走曾女士的挎包。
庭审焦点
是否构成抢劫罪双方激辩
庭审中,围绕是否构成抢劫罪,双方进行了激烈争辩。公诉人当庭出示并宣读了本案有关证据,经过合法有效的质证,证实了起诉书对被告人卓某的指控事实是清楚的。证据是确实充分的。公诉人认为,被告人卓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使用暴力方法抢劫他人财物致人重伤,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“当晚喝酒多了,懵了,加上开车风一吹更懵了。”面对检察机关的控诉,卓某不承认当晚他是想抢受害人的挎包,“反正告我抢劫就是不服,反正我又没抢到任何东西,充其量就是故意伤害。”
为了证实卓某的抢劫事实,检察机关公诉人随后向法院提供了证人证言,以及卓某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时的口供、指认现场等相关证据。然而,卓某不仅不承认抢劫,还对之前在公安机关供述的口供当庭全盘翻供。
“你现在的供述和公安机关的供述有出入,为什么?”
“在公安机关那里说的,那是随便说说而已,事实并非如此。”卓某还辩称,当天他从工地出来,在大沙田玩了一下,就去华南城一工地那里喝酒,喝到晚上7时多就回工地宿舍,路上就遇见被害人,当时喝了酒,一时发懵就去踹了她一脚,然后停车在前面回去看看她伤得怎样,看见有人打了120,他就回工地睡觉了。
“案发至被抓获归案,在此期间你有没有想过去自首?”
“这个期间我没有想那么多jinnianhui金年会,我以为就是一点小事金年会金字招牌信誉至上。”
庭审之外
嫌犯家人至今无赔偿不道歉
庭审中,公诉人认为,在本案中经过举证,证实了被告人的主观就是抢劫财物的想法,而且被告人在供述主观目的的时候,公安机关没有采取任何非法手段。
法庭调查中,相关书证、辨认笔录、证人证言等证据均有出示,各证据能相互印证。经过控辩双方质证,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,足以证实被告人尾随被害人的目的是为了占有被害人的挎包,可见其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当场使用暴力方法抢劫他人财物,且造成被害人重伤二级。根据相关司法解释,其已经属于抢劫既遂。
在刑事附带民事方面,曾女士则要求卓某赔偿医疗费、残疾赔偿金、精神损失费等多项费用共计239416.27元。由于双方均表示愿意调解,法庭会在庭后再组织双方调解。
此案没有当庭宣判。合议庭休庭评议后,择日宣判。
庭审结束后,曾女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,此事给她及家人带来很大的伤害。为了治伤,先期已花费了近13万元,往后的恢复治疗还是个无底洞。同时,至今还留下中度耳聋、嘴巴无法张大、体力严重下降等后遗症。“最可气的,事发至今,卓某的家人不仅从未主动联系协商医疗费赔偿等相关事宜,甚至连一声道歉也没有。”
听说看完点的
不是超级帅哥就是惊天大美女
是不是真的?
让我看到你们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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